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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
易单网(OKorder.com)对供应商会员的服务协议
一、本服务协议的内容
易单网是域名为OKorder.com(包括一系列相关域名,如seller.okorder.com, cn.OKorder.com等)的供应链整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易单网”。本服务协议双方为易单网和使用易单网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会员。(下称“供应商会员”或“供应商”)。本服务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易单网供应商会员使用易单网网站的各种工具和服务。当您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您、您公司和易单网之间立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您按照易单网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易单网供应商,您的行为仍然表示您及您公司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
本协议不涉及您、您公司与易单网的其他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所以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易单网咨询。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易单网已经公开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公开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公开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易单网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易单网将在网站上刊载公告,以通知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如供应商会员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易单网平台上的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易单网网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在发布生效后,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网站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二、易单网供应商注册的定义及其资格
1. 定义:易单网供应商会员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是指希望成为易单网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登录易单网,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同意履行本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和条件的过程(有关具体注册步骤请查看易单网供应商页面的“加盟入驻”信息)。
2.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资格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组织。完成易单网供应商注册程序的经办人和在易单网上以该供应商名义从事交易的经办人必须具有供应商允许其代表自己行事的合法授权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如注册为易单网供应商的公司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完成供应商注册程序的经办人和在易单网上以该供应商名义从事交易的经办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其与易单网之间的服务协议自始无效。一经发现,易单网有权立即注销该供应商,并追究其因为使用易单网服务而给易单网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三、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易单网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供应商会员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供应商会员应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易单网进行注册或认证。
2.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注册资料(“注册资料”)包括其在注册、交易或列举物品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易单网或其他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第1款提供的资料、任何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应保证其注册资料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并对其负全部责任,而易单网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注册资料的被动渠道。但是,倘若易单网认为注册资料可能使易单网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易单网全部或部分地失去其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的服务,或您未在易单网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或再次登录网站,则易单网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注册资料采取易单网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应保证并确认对提交给易单网的注册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易单网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供应商会员提交给易单网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享有服务的其他用户使用注册资料,易单网也不必负责。
3.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有权拥有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并可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录易单网。易单网供应商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泄漏、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易单网用户名和密码;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会员自行承担。
4.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有权根据本服务协议的规定以及易单网上发布的相关规则,利用易单网电子商务平台登录产品信息、修改更新产品信息以确保登录的信息即时准确无误、参加易单网的有关活动以及有权享受易单网提供的其他的有关信息服务。
5. 特别指出,对于录入到易单网网站的所有产品的供应商报价中都包含有易单网的佣金和交易过程中各项成本费用(比如,银行费用、物流费用、报关费用、港杂费用等)。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有责任和义务根据实际情况实时维护修改价格信息。由于产品价格或者其他产品信息错误、产品更新不及时等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执行或者给易单网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所有的责任后果都由供应商会员自行承担。
6. 易单网网站仅作为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会员因使用易单网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易单网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和办公费用等均由供应商会员自行负责支付。
7.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在易单网上不得出售禁止销售或限制销售的物品,不得买卖可能使易单网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的任何物品,不得买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物品,也不得买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或是易单网认为不适合在易单网上销售的物品。
8. 供应商会员如发现其他供应商会员有违法或违反本服务协议的行为,可以向易单网进行反映要求处理。供应商会员在易单网上交易过程中如与易单网的其他供应商会员产生纠纷,易单网有权予以协调解决,双方应同意允许易单网检查双方在平台上的交流记录,接受并执行易单网的协调决定。
9.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承诺自己在使用易单网时实施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易单网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对于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同意不把易单网网站中的信息和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易单网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易单网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11.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同意接收来自易单网的信息。
12.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使易单网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应赔偿给易单网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供货、售后服务及第三方担保承诺
1. 在合作期限内,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商在易单网平台上成交的订单供货,包括供货时间、地点、数量、配置、品质、价格等贸易条件供货。负责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合法性,包括相关强制认证和知识产权。
2. 易单网平台禁止销售和展示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易单网承诺保护知识产权,并愿意配合执法机关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人对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登录并上传或展示的相关商品进行管理。
3. 供应商引导全球采购商绕过易单网而进行线下成交或绕过易单网直接交易的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其包括但不限于:在产品描述页面或产品图片上留有自身联系方式;或以其他手段直接或间接联系任何采购商或通过易单网留有自身联系方式;以及在邮寄货物时以各种手段留有自身联系方式等情况,从而达到线下成交或绕过易单网进行交易目的的行为。一旦发现,易单网将视情节轻重对供应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A. 给予供应商警告处罚
B. 将供应商违规的产品下架(将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删除)
C. 将供应商不符合平台规则的产品删除
D. 将供应商在易单网上的账号进行封号
E. 关闭供应商在易单网上的账号
4. 供应商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以订单信息为准。供应商应承担在保质期内因为售后服务产生的费用。
五、易单网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易单网仅为本网站的供应商会员提供产品展示平台;易单网不能确保采购商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履行其各项义务的能力等,但易单网将采取一定措施对采购商进行监督评估。
2. 易单网将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电子商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网上活动顺利进行。但对于数据维护更新等原因造成的短时间的网络中断,易单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对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在注册使用易单网电子商务平台中所遇到的与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易单网应及时作出回复。
4. 对于在易单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不当行为、违法行为或其它任何易单网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易单网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冻结账户、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而无须征得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同意。
5. 因网上服务平台的特殊性,易单网没有义务对所有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注册资料、所有的行为以及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
-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或其他第三方通知易单网,认为某个具体供应商会员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或其他第三方向易单网告知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易单网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明显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
易单网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保留或删除相关信息或继续、停止对该供应商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 易单网承诺保护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愿意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作,配合他们解决相关问题。
7. 易单网作为一个电子商务平台,将遵循以下原则:
- 易单网从不允许供应商与采购商进行线下交易,对于违反规定的交易行为不负有责任;
- 易单网不承诺对第三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产品、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经销权和价格体系等具有专业知识。
8. 易单网不会且不能牵涉进供应商会员与其他供应商、采购商或第三方的争议当中。倘若供应商会员与其他各方发生争议,应免除易单网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 (实际和后果性的) 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9.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在使用易单网平台过程中如与其他供应商会员等第三方产生纠纷,请求易单网从中予以调解和处理的情况下,易单网有权利(但无义务)对上述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易单网有权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互相通知对方。易单网对上述纠纷的调节和处理结果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亦不影响供应商会员和采购商的任何法律权利。易单网根据对纠纷的了解做出自身的判断,但对调节和处理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亦不应因协助处理纠纷而承担任何补偿义务。
10.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因在易单网上交易与其他易单网供应商会员产生诉讼的,供应商通过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易单网提供相关资料,易单网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11. 易单网有权随时对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注册资料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评估,发现注册资料或服务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发出询问、要求改正的通知或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12. 经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易单网有充分事实或法律依据可以认定供应商存在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易单网有权在易单网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违法行为。
13. 对于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在易单网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
- 易单网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
- 易单网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他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
- 易单网有理由相信该信息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易单网和其他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合法利益的。 易单网有权在不通知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情况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14. 许可使用权。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在此授予易单网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易单网有权(全部或部分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公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他作品内。
15. 隐私权政策。尽管有前述第14款所规定的许可使用权,易单网不会以不当得利为目的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供应商的许可。但易单网提请供应商留意,供应商一旦自愿地在易单网披露注册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士获取和使用,同时供应商的注册资料将可能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 经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 如当事人是符合资格的知识产权投诉人并已提起投诉,应被投诉人要求,向被投诉人披露,以便双方处理可能的权利纠纷;
-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 如果供应商会员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网站政策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 为提供供应商会员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供应商的注册资料;
- 其它易单网根据法律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16. 免责条款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明确理解和同意,易单网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 使用或未能使用易单网的服务;
-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供应商的传输资料或数据;
- 第三方对网站服务的声明或关于网站服务的行为;或因任何原因而引起的与网站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包括疏忽。
17. 转让。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在此确认并同意,易单网有权单方面转让本协议,无需征得其任何形式的同意。
18.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在此确认并同意,易单网有权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供应商的资金抵扣其对易单网的债务。
六、易单网网站服务的中断和终止
1.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同意,易单网可自行全权决定以合理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易单网认为您已违反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或以不符合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的方式行事,或您在超过90天的时间内未以您的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站,或您未能按期缴纳服务费等)终止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服务、密码、账户 (或其任何部分)、或您对服务的使用,并删除(不再保存)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同时易单网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账号终止后,易单网没有义务为您保留原账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您或第三方。此外,供应商会员知悉并同意,易单网不就终止您接入服务而对您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2. 如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向易单网提出注销其供应商会员身份时,经易单网审核同意,由易单网注销其供应商会员身份,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即解除与易单网的服务协议关系。但注销该易单网供应商会员账号后,易单网仍保留下列权利:
-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注销后,易单网有权保留该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注册资料及以前的使用行为记录、上传的资料等;
- 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注销后,如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在注销前在易单网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合同的行为,易单网仍可行使本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3. 在下列情况下,易单网有权通过注销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方式终止服务:
- 在易单网供应商会员违反本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时,易单网有权终止向该供应商提供服务。易单网将在中断服务时通知易单网供应商会员。但如该供应商在被易单网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易单网供应商会员的,易单网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向该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提供服务;
- 如易单网通过供应商会员提供的信息与供应商联系时,发现供应商在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的,经易单网以其他联系方式通知供应商更改,而供应商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易单网有权终止向该供应商提供服务;
- 一旦易单网发现供应商会员注册资料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易单网有权随时终止向该供应商提供服务;
- 一旦易单网发现供应商在产品描述页面或产品图片上留有自身的联系方式;或以其他手段直接或间接联系易单网采购商或通过易单网留有自身联系方式;以及在邮寄货物时以各种手段留有自身联系方式的情况;
- 本服务协议终止或补充或修改时,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未确认新的服务协议的;
- 其它易单网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七、使用易单网
在使用易单网时,您不得:
- 将内容或物品张贴于不适当的类别或网站或服务中不适当的地方;
- 违反任何法律、第三者之权利,或易单网政策(例如违禁品和管制物品政策);
- 在无法订立具约束力合约、未满18岁或遭网站暂时或无限期冻结的情况下,使用我们的网站或服务;
- 操纵任何货品价格,或干扰本网站其他用户的登录物品;
- 规避或操纵我们的收费系统、缴款程序或应缴的易单网收费;
- 以任何方式企图损害本网站的安全系统或功能;
- 张贴不实、错误、误导性、诽谤性或中伤他人的内容(包括个人资料);
- 采取任何会破坏信用评价或评级系统的行动(例如在网站外显示、汇入或汇出信用评价资料,或用于与易单网无关之用途);
- 未经我们同意,将自己的易单网账户(包括信用评价)和会员账号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 散布或张贴垃圾邮件、连锁信件或金字塔式销售;
- 散布病毒,或散布任何可能损害易单网或其他用户利益或财产之技术;
- 复制、修改或散布网站内容及易单网的版权和商标;
- 未经其他用户同意而搜集或以任何方式收集包括电邮地址等会员资料。
八、通知
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发送,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 (24) 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或者,易单网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在注册过程中向易单网提供的地址。
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 (3) 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九、不可抗力
由于超出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而使易单网迟延或未能履约或未能完全履约,易单网不负任何责任。此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恐怖活动、暴动、罢工、全国性行业政策调整、政府行为、网络传输故障、网络供应商原因、黑客攻击等不可抗力事件。
十、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服务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等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服务协议而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应将有关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的其他部分。
十一、其他规定
1. 本协议取代易单网和易单网供应商会员先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
2. 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
3. 易单网未就易单网供应商会员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易单网放弃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