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铝遭控股股东减持2400万股 占总股本2.9%
2013-11-15 来源: 中国铝业网
【中国铝业网】11月14日晚间,东阳光铝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表示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的告知函,深圳东阳光于2013年11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减持后,深圳东阳光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94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7%,其中,通过下属子公司东莞投资公司持有9000万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1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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