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经营磷化铝须登记备案
2013-08-13 来源: 中国铝业网
【中国铝业网】8月7日,亳州市安监局发出《关于磷化铝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营磷化铝须到安监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据悉,磷化铝是用赤磷和铝粉烧制而成。作为一种广谱性熏蒸杀虫剂,和硫黄一样,可以用于熏蒸中药材。
《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磷化铝类熏蒸剂经营安全监管,确保磷化铝类产品购进渠道合法,销售流向透明。各磷化铝经营单位务必立即建立磷化铝购销登记台账,并定期到当地县、区安监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同时,要建立安全使用告知制度。磷化铝类产品必须附有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经营单位要向购买者提供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的说明书,告知购买者使用磷化铝不当存在的中毒危险。没有说明书或者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售。
《通知》要求,对已经落实购销登记和安全使用告知制度的经营单位,经县区安监局验收后,方可允许其经营磷化铝类产品。对于仍未按要求执行的,不得经营磷化铝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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