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铝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合作意向书终止
2013-06-14 来源: 中国铝业网
【中国铝业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6月12日,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铝”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井物产”)签订《意向书》:东阳光铝、深圳东阳光、三井物产一致希望,今后通过不断协商,逐步于中国境内外开展事业的各相关事项方面建立起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作为上述合作的一个环节,三井物产有意取得东阳光铝10.0%至30.0%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2年6月13日《意向协议公告》)。
自《意向书》签订以来,本公司及深圳东阳光与日本三井就参股本公司相关的具体合作方式、合作内容等进行多次深入谈判,因各方因素影响,未有最终结果。
2013年6月12日,本公司收到三井物产出具的《关于与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参股谈判终止的函》,鉴于《意向书》的有效期于2013年6月12日届满,三井物产特以函件形式通知终止参股的谈判事宜;虽然参股谈判终止,但三井物产旨在与深圳东阳光及东阳光铝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方针并未改变,三井物产希望继续与公司在各项业务领域方面寻求新的合作机会。
另外,本意向书终止的同时未产生任何债权债务。
并且,本意向书终止的同时对业绩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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