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22 来源: 中国铝业网
【中国铝业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蒋英刚先生由于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与会董事推举董事周传良先生主持本次大会。
(六)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出席情况:本次大会到会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共代表3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48,836,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
公司董事周传良、黄振彬、孟钟剑、刘立斌、孙响林;监事李刚、郭中强、宋小红;董事会秘书贾东焰出席本次大会。
公司高管李勇、杨民平、王绍鹏列席本次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同意148,836,898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148,836,898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参与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新修订的《焦作万方公司章程(2013年5月修订)》完整版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上述两项议案详细内容见2013年5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申明、廉军魁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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