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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中国碎纸机发起"337调查"

2013-01-24      责任编辑: 李欣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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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2日投票决定对中国产碎纸机启动“337调查”,江苏、广东等地的5家中国公司和3位个人被列为被告。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的规定,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范罗士公司和范罗士办公用品(苏州)有限公司去年12月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碎纸机侵犯了其专利,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调查。如果认定侵权成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对涉案产品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前者将禁止相关侵权产品继续进口到美国市场,后者将禁止已进口产品在美销售等。

中国商务部的信息显示,这是去年外国企业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起的第十七起“337调查”。作为一种贸易救济手段,“337调查”是一种具有单边制裁性质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其杀伤力比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更大,因为如果侵权成立,涉案产品将完全被拒之门外。有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美国企业频频发起“337调查”,其真正目的在于保护市场份额,“337调查”正演变为一种竞争手段和知识产权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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