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芒市已经成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
2013-01-06 来源: 中国铝业网
【中国铝业网】28日,记者从芒市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实施启动会上获悉,芒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入实施阶段,即日起,芒市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单位,包括保障性住房、扶贫项目、教育和卫生院项目以及按照节能标准、绿色建筑标准或采用建筑一体化设计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的住宅小区,只要在规定时间内竣工并具备能效测评及验收条件,便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奖励或补助。
芒市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
芒市地处低纬高原,热量丰富,气候温和,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夏长冬短、干湿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日照时间长,年日照时数为2252.9小时,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的利用潜力巨大。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全市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太阳能、地热能作为一种取之不竭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芒市推广具有明显优势。
为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根据财政部、住建部制定的《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芒市成立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工作并制定相关方案以及规划。
今年8月,经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评审、核查,芒市申报工作取得成功,获得中央财政120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目前,资金已全部下拨到位,芒市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太阳能一项年可节约煤1.25万吨
据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官运邦介绍,根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先进性的要求,结合未来两年新建建筑的类型和应用条件,芒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主要采用的技术类型为太阳能热水系统。
即日起,芒市辖区内的项目建设单位,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以及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只要是在2012年至2014年内组织实施的项目,可再生能源部分建设于2012年8月3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竣工,并具备能效测评及验收条件,便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直接补助;可再生能源部分建设于2012年11月31日之前建成,并具备能效测评及验收条件,亦可申报以奖代补。
官运邦告诉记者,至2014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为114.8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为5329万元。经测算,示范项目每年可节省运行费用1549万元,增量投资部分3.37年便可回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中,太阳能建筑应用项目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25万吨,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45775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在芒市的实施,将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建设生态城市、园林城市、低碳城市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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