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两家废旧金属收购站受惩处
2012-12-03 来源: 中国铝业网
【中国铝业网】11月8日,山东莱芜市公安局对两家废旧物品收购站经营者谭某某和蔺某某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并分别处以500元和1000元的经济处罚。
今年以来,莱芜供电公司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联合市公安局出台了《莱芜市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犯罪工作三年规划》,通过深入开展专项集中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清查废旧收购站点近200家,查处了一批违法收购站点,其中谭某某和蔺某某违法收购供电器材情节严重,分别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500元和1000元,另有多家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收购站点受到警告和批评教育。为配合这次集中清理整顿,莱芜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还向废旧收购从业者和周围群众发放宣传册5000份,为建设“平安莱芜”、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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