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对华钢管桩产品作出双反损害终裁
2012-12-03 责任编辑: 卓言 来源: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12年11月30日,加拿大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管桩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行为和补贴行为给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威胁。
根据该肯定性裁决,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2012年5月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管桩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63000.14、73063000.19、73063000.24、73063000.29、73063000.34、73063000.39。2012年10月3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72.9%~96.4%的反倾销税,征收419.82~641.35人民币元/公吨的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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