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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欧盟新普惠制的受益国

2012-11-05      责任编辑: 赵雯         来源: 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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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欧盟普惠制(generalized scheme of preference,GSP)将取代现行的普惠制,并有可能给巴基斯坦出口商带来更多的福利。目前,巴基斯坦已是欧盟现行普惠制的受益国。但是如升级至欧盟新普惠制受益国,巴基斯坦出口商有望享受进口零关税的特殊优惠待遇。不过,根据欧盟最新的“升级版”普惠制安排(GSP+),巴基斯坦要享有其惠,在人权、劳工权利和环境保护、政府治理等方面还须有所作为。

2011年,欧盟进口的惠普制商品总值870亿欧元,占欧盟进口商品总额的5%左右,占欧盟自发展中国家进口商品总额的11%左右。当年,欧盟也是巴基斯坦唯一一个双边贸易额超过81亿欧元(约100亿美元)的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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