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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对中国单相交流发电机采取最终反倾销

2012-09-11      责任编辑: 卓言         来源: 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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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照会我处,通报阿方根据9月6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2年第506号决议,已结束对原产于我国的单相交流发电机(南共市税号为8501.40.19)的反倾销调查, 并决定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最终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决议于9月7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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