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单网

跨境电商|外综服平台

 400-010-0660

首页 > 外贸资讯外贸时讯 > 正文

山东减免通关费用 计收70%出口加工货物检验费

2012-09-25      责任编辑: 李欣         来源: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CDATA[]]>

为应对当前外贸进出口的严峻形势,继国务院出台减免海关监管手续费措施后,山东省也推出相关措施,减轻外贸企业负担。

从10月1日起,为提高我省外贸企业的出口贸易效率,我省海关部门与全国25个直属海关开展“属地报关、口岸验放”合作,实现与国内沿黄、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成渝、海西等主要经济区的高效物流对接,并在省内各市实行“多点报关、口岸验放”。

同时,我省海关简化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出口商品质量许可(注册登记)、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企业注册登记审批流程。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

按国务院要求,从10月1日起,我省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对入境航空煤油,免收检验检疫费;对来料加工原材料不实施品质检验的,免收检验费;对出口加工贸易货物,按70%计收检验费;全额免收小型、微型企业一般原产地证证书费和工本费。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易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