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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东莞再出29条意见

2012-08-14      责任编辑: 元峰         来源: 东莞时报

近日,《关于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意见》出台,意见共计29条,从八大方面推动东莞“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工作。

加工贸易2015年目标

新增民企1500家以上

意见对东莞转型升级的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到2015年,通过进一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东莞要率先实现加工贸易产品制造高级化、企业形态高级化和产业高级化,推动加工贸易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的根本性转变。

记者注意到,到2015年,要基本完成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为法人企业;新增从事加工贸易民营企业1500家以上,一般贸易出口年均增长20%以上。加工贸易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吸收外资年均增长10%以上,加工贸易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均增速高于全市水平。技术集中型和资本密集型企业占加工贸易企业总数比重提升到60%以上。同时,意见明确,加工贸易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达到500家以上,新增境内外品牌1000个以上。加工贸易企业国内销售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新市场出口年均增长20%以上。

重点引进8大产业

超亿美元重大项目

在提升产业层次方面,意见明确要重点引进8大产业超亿美元重大项目。即重点引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半导体照明、生物技术、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的超亿美元重大项目。以技术领先、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带动加工贸易整体发展层次的提升。

同时,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开展服务外包招商。加强莞港和莞台现代服务业深度合作,重点引进商品检测、物流、金融、会计、信息、咨询等与生产制造紧密配套的现代服务业,增强的服务支撑。

引导企业生产

向低碳环保绿色转型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指出,继续加强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台湾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港台生产力辅导机构合作,在东莞设立辅导服务中心,为加工贸易企业再造生产流程、实施精细化管理、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提供辅导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生产力和产品质量水平。

同时,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在莞建设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工业设计中心、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要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各级标准制定和修订,推动自主创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充分利用促进进口政策,还将加大对清洁生产的支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引导加工贸易企业生产加快向低碳化、环保化、绿色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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