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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规定配额外进口商品将征收高关税

2012-08-09      责任编辑: 赵雯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据越南《经济时报》8月8日报道,越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自8月18日起,对配额外进口的商品将适用高关税。具体是:配额外进口未加香料和色素的粗糖的关税税率为80%;进口已加香料和色素糖的关税税率为 100%;各种已精炼的糖的税率为85%。通知同时规定,配额外进口24.01项下未加工烟叶及其废料的税率为80-90%。配额外进口25.01项下的盐、结晶氯化钠、海水的税率为50%或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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