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出口货物今起调整为免税
2012-07-01 责任编辑: 李欣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从今天(7月1日)开始实施。
规定扩大了生产企业收购货物出口退税的范围,增加了视同自产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货物。此外,规定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放宽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
此外,规定简化了退税申报程序,企业可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出口退税。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易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