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月全国推开
2012-06-30 责任编辑: 李欣 来源: 羊城晚报
艰难的出口形势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发布一则利好: 从去年月1 日起在七省(市)试点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于今年8 月1 日起正式向全国推广。新制度下,企业出口收汇手续将得以简化。
外管局负责人称,自2011 年12 月1 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江苏、山东等七省(市)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效果良好。在试点制度下,外汇局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核销, 改为对企业货物流、资金流实施非现场总量核查。这意味着企业不需为每笔交易作出口收汇核销。
试点推开后,企业出口换得的外汇,部分可依规定存放在境外; 外管局将通过非现场总量核查,来监管整体资金流动情况,有资质的企业可减少一道手续。但对于资质不足的企业,外管局依然采用严格监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易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