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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8月1日施行

2012-07-02      责任编辑: 赵雯         来源: 国际商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全面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简化贸易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办理手续和程序;二是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三是简化出口退税凭证;四是提升监管手段,防范外汇收支风险;五是加强部门联合监管。

据悉,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自2011年12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江苏、山东等七省(市)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试点情况良好,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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