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同盟简化民用通讯设备进口手续
2012-06-15 责任编辑: 赵雯 来源: 商务部网站
亚欧经济委员会行业委员会通过决议,给予进口至关税同盟关境的民用无线电器材和高频率装置简化进口手续待遇。
消息称,包括嵌入到其他商品在内的上述类别器材和装置目录已核准通过,进口时无需再办理许可证、鉴定或其他许可文件,列入目录的设备包括GSM标准基站、IMT-MC-450标准基站、数字无线电中继站、纳入基站成套设备的收发器组件、远程微型无线电装置等约400个细目。
亚欧经济委员会贸易部长斯列普涅夫指出,出台该决议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进口世界主流生产企业一系列通讯产品时的行政壁垒并最大限度缩减现行行政程序。
据悉,该决议自正式公布之日起30个日历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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