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不是“血与火的较量”
2012-06-04 来源: 环球时报
国际交往最终是要以实力说话的。然而,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大国之间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是客观事实,因此有可能通过互利合作,而不是“血与火的较量”实现发展。不能因为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不那么讲理,就一笔否定“相互依存”和“比较优势”理论。因此,《环球时报》近期刊用江涌先生的《中美贸易并非平等互利》一文值得商榷。
改革开放以来,中美经贸关系实现巨大跨越。如果不算欧盟,中美已经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其坚实基础就是两国之间优势互补,两国都从中获得巨大利益。中美两国经济各有各的优势,相互依赖,互有所求。美国搞保护主义,限制中国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商品进入美国市场,这种错误做法不仅损害了中国的利益,也损害了美国的利益。所以,如果说中美两国经贸交往中存在着“鸵鸟式思维”的话,那指的是孤立主义和保护主义,而不是指以开放和合作心态处理相互间的矛盾和摩擦。
就像所有经济理论一样,比较优势理论有它的局限性。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早已不满足于仅仅发挥传统比较优势,而是日益重视培育和依靠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的综合优势。每年的广交会上,中国自有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出口产品不断增多。但是,一国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必须以发挥本国比较优势为基础。把经典的比较优势理论贬为“强者送给弱者、主人送给仆人的理论”很不客观。19世纪末美国崛起、二战以后日本、韩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并不是因为抛弃了比较优势理论,而是因为它们在主权独立之后走上开放和融入国际分工之路,在发展中不断超越原有以自然禀赋为基础的比较优势,培育和壮大以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为基础的新的比较优势。如何培育壮大自身的新优势,各国有各国的经验和做法,但是都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韩国一些大企业绝不是因为“指定一个军人而非企业家负责组建”才取得成功,那样看问题未免太简单。
毋庸置疑,中国与美国不仅是最大的贸易伙伴,还是最大的竞争者,有着多方面的利益冲突。美国在对外经济贸易交往时不乏以势压人、以强凌弱的做法。我们在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同时,对国际经贸关系中的霸权主义和保护主义必须适当反制,对自身利益必须据理力争和维护。但是,在两极格局解体,和平发展成为时代潮流之后,处理大国之间经贸关系总体上应当坚持合作而不是对抗,合作则两利,对抗则俱伤。应当坚持和平发展和开放合作大局,坚持大国之间在互利共赢原则和多双边框架下通过协商谈判解决利益矛盾,照顾彼此关切,实现共同发展。切勿因为合作中的一些负面事件就情绪化地全盘否定互利合作。动辄谈论“通过血与火的较量”,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易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