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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应进一步深化双边互利经贸合作

2012-05-30      责任编辑: 邱刚         来源: 国际商报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新加坡贸工部部长林勋强28日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中新双方投资促进委员会第三次联席会议,就推动新加坡对华投资、支持中国企业通过新加坡“走出去”、实施中新自贸协定、加强服务贸易领域合作、进一步促进新加坡与中国地方省市的经贸交流及推介有关展会等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

陈德铭说,中新经贸合作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据中方统计,2011年,中新双边贸易额达到634.8亿美元,同比增长11.2%;2001年~2010年十年间,双边服务贸易额增长近9倍,2011年达到171.2亿美元。

截至2012年4月,新加坡在华直接投资设立企业近两万家,累计实际投资超过554亿美元;中国在新直接投资设立企业超过400家,累计直接投资74亿美元。

陈德铭表示,中新双方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双边互利经贸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今后双方机构应在深化双向投资合作、积极探讨新的合作领域、继续落实好新加坡与中国地方省市的经贸合作项目等方面重点开展工作,将中新两国在经济上的巨大互补性,进一步转化为两国经贸合作的广阔空间。

林勋强赞同中方的建议。他说,新中两国经贸数据显示,两国经济合作具有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双方应继续在投资、服务等领域加强交流,不断创新合作领域和方式,保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势头。

林勋强表示,新方愿意与中国各省市加强联系和交流,并结合中国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等需要,鼓励新加坡企业到中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投资,尤其是金融、教育、医疗、物流等领域。同时,希望更多的中国企业通过新加坡“走出去”,不断拓展国际发展空间。

中新双方投资促进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5月,目的是进一步促进中国和新加坡相互投资,推动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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