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已开始
2012-04-11 责任编辑: Mr.War 来源: 东南快报
据组委会介绍,广交会品牌展位用于安排符合资格条件且综合量化评分高的优秀品牌企业。品牌展位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评,有效期四届。除铁石制品展区,机械电子、轻工工艺、日用消费等49个展区均设有品牌展位。
同一展区品牌展位申请数原则上不少于4个
省外经贸厅相关负责人称,有意愿申报且符合资格条件的福建企业均可按要求申报。但是,原品牌展位企业须重新申报评审。
“根据《实施细则》,申请品牌展位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通过评审。”该负责人说,企业须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且企业须具有所申报展区负责协调工作商(协)会的会员资格,展品须符合所申报展区的展品目录。
该负责人强调,展品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商标、专利、版权的,须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且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因出口商品质量问题被国外索赔,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质量投诉。
该负责人补充,“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所申请展区对应商品的出口额原则上不低于品牌展位申请企业最低出口额标准。另外,必须说明的是,同一展区品牌展位的申请数量原则上不少于4个(车辆、工程机械、医药及保健品、食品展区原则上不少于2个展位),并均须进行特装布展。品牌展位仅限本企业使用,不得与有联合经营或供货关系的企业共同参展。”
同一企业申请品牌展位的展区不能超过4个
从组委会获悉,申报参加第112届广交会的企业,应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公布于省团广交会在线服务平台),选择申请参展的展区,按展区选择填写《广交会品牌类展位申请表》A表或B表(盖章确认),并附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每展区一式两套装订成册。
组委会负责人说,“申报企业要带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企业与所申请展区对应的商(协)会会员证、连续3年进入商务部认定的出口基地或专业市场,参加商务部认定的境外品牌展、电子商务平台或境内外展示中心的证明材料、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外观专利或版权登记证书,高科技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等证明材料,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或修订的证明材料,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的证明材料,境内外商标注册证。”
同时,据悉,该展会,同一企业申请品牌展位的展区不能超过4个,且各展区品牌展位申报数量应不超过上下限。
此外,省外经贸厅相关负责人还提醒福建企业,务必于2012年3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外经贸厅(外贸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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