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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合作:中国—东盟合作的新亮点
2012-01-06 来源: 进出口经理人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兼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主任 唐丁丁
中国与东盟国家山水相连,双方有着十分密切的自然地理和生态环境联系。中国和东盟各国一样,都面临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挑战。加强双方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有利于改善本地区的环境状况,降低经济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成本,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互利共赢。为此,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重点主题确定为“环保合作”,这个主题完全切合当前中国—东盟合作的新形势。
双方在环境领域合作发展迅速
在中国和东盟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下,双方在环境领域的合作发展迅速,显示出巨大的活力和发展潜力。2003年,中国与东盟签署《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强调“进一步活跃科学、环境、教育、文化、人员等方面的交流,增进双方在这些领域的合作机制”。2007年,在第11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环境保护列为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机制下第十一个重点合作领域。
2009年,中国与东盟联合制订并通过了《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2009~2015)》,确定了公众意识和环境教育,环境无害化技术、环境标志与清洁生产,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境产品和服务合作及全球环境问题6个优先合作领域。2010年,在第13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双方发表了《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声明》,提出积极落实《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强调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清洁生产、环境教育意识等领域开展合作。
双方合作机制逐步健全
现阶段,中国与东盟环境合作机制主要包括中国—东盟(10+1)、东盟—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10+3)、东亚环境部长会议(10+6)。在10+1合作框架下,中国与东盟陆续举办了中国—东盟环境管理研讨会、中国—东盟环境标志和清洁生产研讨会、中国—东盟环境影响评价及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研讨会、中国—东盟绿色产业发展和合作研讨会等一系列交流与合作活动。
目前,双方正在抓紧磋商制定《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行动计划》,探讨适时建立中国—东盟环境合作部长会议机制,在《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框架下,积极开展优先领域的合作,推动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迈上新的台阶,争取将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打造成双方合作的新亮点。
环保合作主题反映双方关注重点
2011年恰逢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环保合作为主题,反映了环保合作日益成为双方重点关注的合作内容,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本届博览会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将联合主办“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 旨在开展环境领域的高层对话,促进政策交流,搭建合作平台,建立伙伴关系。论坛主题为“创新与绿色发展”,将邀请中国和东盟成员国环境部长级官员、有关国际组织代表、合作伙伴代表、企业家、学者、协会和和非政府组织代表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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