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反倾销措施
2012-01-09
临时反倾销税 |
财政部根据反倾销调查主管机关的初裁裁定,将征收不超过倾销幅度的临时反倾销税。临时反倾销税在立案60天后开始征收,而且征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如果终裁裁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经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多出部分将不予征收;如果终裁裁定的反倾销税低于已经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已经多征收的差额部分要予以返还 |
价格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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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承诺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导致调查的中止或终止。 价格承诺需要在初裁作出后提出 1.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反倾销调查机关终止或中止涉案产品的调查: (1)向调查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承诺不以倾销的价格向印度出口涉案产品; (2)特殊国家出口商承诺修改价格,以确保消除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影响。如果出口商申请或调查机关认为必要,调查机关应当完成调查并记录调查结果
2.拒绝价格承诺 如果调查机关认为接受价格承诺存在下列情况,可以拒绝价格承诺: (1)接受价格承诺是不切合实际的; (2)不能接受价格承诺
3.接受价格承诺 (1)调查机关要求作出价格承诺的出口商提供达成价格承诺的相关信息,并为相关数据提供证据; (2)通知主管部门 (3)公告。内容包括价格承诺的非保密信息 4.违反价格承诺 如果作出价格承诺的出口商违反了价格承诺的约定,调查机关将立即通知主管部门,并建议自违反价格承诺之日起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5.复审 应出口商或其他利害关系方的申请,调查机关应对是否继续执行价格承诺进行复审 |
最终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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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在终裁作出后的3个月内发布公告,对涉案产品征收不超过终裁裁定幅度的反倾销税。 1.未被实地核查的企业,应依据下列标准征收反倾销税: (1)根据核查的出口商或生产商确定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 (2)如果反倾销税是在预期的正常价值的基础上计算的,则不超过实地核查的出口商或生产商的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没有实地核查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出口价格的差额。对于没有实地核查,但是在反倾销调查期间给调查机关提供必要信息的企业应给予单独税率。
2.尽管发布了反倾销征税令,只有在给予出口商价格承诺的机会而出口商并没有立即作出价格承诺时,才开始征收反倾销税。 3.如果终裁是否定的,财政部应在终裁结果公布的45天内,撤销已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 如果终裁认定存在损害或者损害威胁,并且如果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就会造成损害,反倾销税开始征收时间为临时反倾销税的征收时间。 4.反倾销税可追溯征收到临时反倾销税前90天。但是如果发起调查前的涉案产品用于家用消费,则不追缴征收反倾销税。对于违反价格承诺前用于家用消费的涉案产品不予以追缴征收反倾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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