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禁止进口木制家具
2012-01-09 来源: 商务部网站
1月3日,叙利亚经贸部发布决议,禁止从所有国家包括与叙利亚签定自由协议的国家进口海关条例第44-94条规定的榉木含量超过70%的木制家具,但决议发布前已发货或已到港的商品除外。
同时,叙利亚经贸部发布决议,允许从所有国家进口海关条例07.13中规定的小扁豆、鹰嘴豆、豌豆等豆类商品,有效期至2012年5月13日,并需遵守叙利亚农业检疫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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