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江阴港区获批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
2012-02-06 来源: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同意福州港江阴港区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这是继大连新港、天津新港、上海港、广州黄埔港、广西钦州5个沿海港口之后第6个沿海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这一政策实施对于填补东南沿海地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布局空白,构建海西及周边地区进口汽车整车新的便捷通道,促进开放,扩大对外贸易规模,提升福建沿海港口竞争力,推动现代港口物流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目前,省、市相关部门正着手完善口岸基础设施、监管设施规划建设,筹划海关监管模式、通关业务流程、岗位和人员设置等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启动汽车整车进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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