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
2012-02-05
【案情】
1992年11月25日,欧盟对中国彩电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涉及中国42厘米以上大彩电;1994年10月,欧盟对中国所有出口企业统一裁决,税率为28.8%;1995年4月1日欧盟对该案终裁,对所有的中国企业征收25.6%的最终反倾销税率;1995年5月欧盟提出对小彩电反倾销案的复审请求,延续达40个月之久;1998年12月2日,欧盟决定对所有来自中国的彩电征收44.6%的反倾销税率;2002年8月,欧盟发表公告,接受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及厦华、海尔、海信、康佳、长虹、创维、TCL等7家彩电企业联合提出的向欧盟出口实行价格与数量承诺的建议。这个“价格协议”使中国彩电得以重返欧洲。根据“价格协议”,每年中国彩电对欧洲的出口中,有40万台可以免于征收高额反倾销关税。
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2006年3月28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
康佳之所以敢于和欧盟叫板,主要是近年来其已在海外建立多个彩电生产基地,完全可以不从中国直接向欧盟出口,因此反倾销大棒不仅打不到康佳身上,反而会造成那些在海外没有生产基地或者生产能力较低的对手失去竞争力。
为应对欧美贸易壁垒,康佳去年就推出了所谓的“1568大航海计划”。其中的“5”即5个制造基地———墨西哥基地、印尼基地、土耳其基地、泰国基地、中国基地,同时还在美国、日本、韩国、法国、印度等国设立研发中心。据康佳公开的数据显示,其2003年彩电出口达120万台,2004年则到245万台,而2005年上半年出口就接近200万台,保持平均每年近200%出口量增长。康佳内部人士称,按照计划,今年康佳海外电视生产能力将与国内持平,而到2008年,海外产能将是国内的3倍。
康佳在中国出口欧洲彩电总量中占据近40%的份额。康佳集团相关人士认为,欧盟此举不会影响康佳产品今后继续进入欧洲市场。
海信集团新闻主管朱书琴表示,海信在匈牙利、法国等地拥有工厂,其彩电基本上可以不从中国出口欧盟。此外,欧盟的高关税壁垒主要针对低端CRT产品,目前海信彩电已转变以PDP、LCD等平板为主。因此,即使欧盟真执行44.6%的高关税,对海信出口欧洲市场也不会有太直接影响。
TCL表示,自从并购法国家电企业汤姆逊之后,TCL在欧洲市场的销售已全面使用汤姆逊品牌,自有品牌则仅在中国市场采用。
中国家电业在过去几年发生了巨大变迁,“价格协议”早已不符合实际情况,中国家电企业曾多次与欧盟交涉,希望更改“价格协议”,但均未果。由此,这7家家电企业私下达成一致,计划主动退出“价格协议”。
【分析】
在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家电企业之所以能够不受反倾销税的影响有以下几个原因:
1、在多国设立生产基地,比如康佳的海外生产能力已与国内持平。
2、产品成功的升级转型,由低端升级到高端或通过并购改变产品的品牌。
这些都是规避反倾销的好方法,值得我国其他企业借鉴。但这些举措是否与“反规避法”相违背,还需进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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