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引
2011-09-08 责任编辑: 上海证券报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商务部近日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发布《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引(2011年)》。该《指引》涉及115个国家,重点介绍这些国家的主要产业发展目标、优先发展产业领域、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等内容,并收录了我国签订的对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有关信息。
商务部对外合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开展对外投资,需要客观评估自身实力和条件,深入研究相关国家投资环境,特别是与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引》为企业开展这方面工作提供了参考和指引。商务部等部门将根据有关国家投资环境发展变化和企业需求,不断更新、调整并充实《指引》内容,引导企业稳妥有序地开展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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