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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企业报关单超期登记(超过120天)每年可以去外汇管理局办理一次人工核准,2011年是不是取消了?

2011-07-15       

    关单签发之日起120天(含)后办理提款登记的,该笔延期付款无论是否超过额度控制,均显示为红色(可在“已经确认提款登记的修改、删除”功能中查看),此时无法对外付汇。企业必须携带相关证明到当地外管局申请超期限登记,核准通过后方可付汇。第一次超期限登记,说明合理原因的,将予以核准。再次提出超期限登记申请的,将先被移交检查部门,再予以核准,可能被处罚款,具体如何执行要根据主管外管局的确定。总局没有每年一次的机会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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