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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在退税的时候怎么用?

2011-07-15       

    2004年6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以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的货物,凡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2004年6月1日以后开具的,出口企业在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时,免予提供增值税专用税票(即增值税专用缴纳书)。出口企业出口的消费税应纳税货物,其消费税专用税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管理办法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明电[1993]07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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